四川疾控重要提示!
四川:昨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1例为境外输入,1例为省外关联输入
10月24日0-24时,四川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10月2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20例(其中境外输入658例),累计治愈出院1206例,死亡3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11例,267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
10月24日0-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1例为境外输入,10月23日自埃及乘机抵蓉;1例为省外关联输入,为10月18日自甘肃返川,10月19日抵达内江后专车接至富顺,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均于10月24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0例,当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0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例,比前一日增加2例。
截至10月24日24时,全省均为低风险区。
一、管控措施
1.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2.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要及时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3.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市相关入(返)川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 10月23日,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从严从紧落实旅行社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全国所有中高风险地区
可查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发布
关于旅行社行业进一步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鉴于近期国内多地多点暴发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紧做好全省旅行社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10月24日,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发布了《关于旅行社行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是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团队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省(区、市)旅游,也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区所在省(区、市)来川的旅游团队,待该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方可恢复。同时,四川省内若出现了中高风险区,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省内划定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旅游,也不得接待该地区的旅游团队。
二是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即日起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三是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输出工作。再次强调,全省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四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旅行社要认真做好团队游客信息采集、建立健康档案等工作。在团队出行前再次核验健康码,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行程中要持续做好佩戴口罩提醒、健康监测等工作。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游客,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不予参团。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停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配合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确诊病例,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来源:四川疾控、北京日报、四川省旅行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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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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